(J1)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
(1)护照原件:自申请之日起至少6个月有效期,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如果您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则需提供所有有效国籍的护照原件。同时根据个别情况,您也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上一本过期护照原件。)
(2)护照信息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在线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1份
在签证申请中心网站在线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填妥后打印全部页并手工签名,然后携带签证申请表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2、请每位申请人在线填表时提交两张符合规定的照片,如系统显示不符合规定,请申请人赴签证中心时携带符合标准的纸质照片,签证中心将再次扫描录入系统。
(四)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获得过中国签证者):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请提供最近一次获得的相同类型的中国签证复印件(提供所有曾获得的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中国签证复印件将有助于您的申请)。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原中国护照(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六)未成年人申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
1、18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须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第九项签字确认。如需由法定监护人签字的须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签字页复印件。
2、18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出生证(需有父母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非英文、中文或俄文的应附翻译件。如以上提及的证件材料个人信息有所变更,需提供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持非哈萨克斯坦护照,请提供在哈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4、海外出生的华人子女,首次申请时由于要判断国籍,因此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需有父母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原中国护照或旅行证件(如有)原件和复印件,签证(驻在国)和入籍纸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的护照和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入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中的个人信息有所变更,需提供经认证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双方均未随同未成年前往中心申请签证的,需提供父母的委托书。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一)护照
(1)护照原件:自申请之日起至少6个月有效期,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如果您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则需提供所有有效国籍的护照原件。同时根据个别情况,您也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上一本过期护照原件。)
(2)护照信息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在线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1份
在签证申请中心网站在线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填妥后打印全部页并手工签名,然后携带签证申请表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2、请每位申请人在线填表时提交两张符合规定的照片,如系统显示不符合规定,请申请人赴签证中心时携带符合标准的纸质照片,签证中心将再次扫描录入系统。
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请注意,提交的照片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签证申请可能不被受理,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其中1张直接粘贴在在线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打印的签证申请表上,并在申请表第八页签署申请人本人签名。
(三)在哈合法停留180天以上的证明(适用于非哈萨克斯坦籍签证申请人):如您是非哈萨克斯坦籍申请签证者,您需提供有效签证、在哈萨克斯坦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合法入境哈萨克斯坦的入境章复印件。(四)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获得过中国签证者):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请提供最近一次获得的相同类型的中国签证复印件(提供所有曾获得的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中国签证复印件将有助于您的申请)。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原中国护照(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六)未成年人申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
1、18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须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第九项签字确认。如需由法定监护人签字的须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签字页复印件。
2、18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出生证(需有父母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非英文、中文或俄文的应附翻译件。如以上提及的证件材料个人信息有所变更,需提供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持非哈萨克斯坦护照,请提供在哈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4、海外出生的华人子女,首次申请时由于要判断国籍,因此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需有父母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原中国护照或旅行证件(如有)原件和复印件,签证(驻在国)和入籍纸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的护照和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入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中的个人信息有所变更,需提供经认证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双方均未随同未成年前往中心申请签证的,需提供父母的委托书。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特别提示:
(一)每一份申请都须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和其他申请材料。“普通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请注意,如需您提供“普通邀请函”,“普通邀请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二)上述提及的材料除特别注明原件外,可以是清晰的传真件、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普通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四)中国签证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留存指纹,伪造指纹或他人冒充本人留存指纹,将导致申请人被拒绝进入中国国境等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如果申请人为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则需提供所有有效的国籍护照原件。同时,根据个别情况,也有可能要求提供上一本过期护照原件。
(六)其他说明:中心不退还除护照以外的所有材料。
(一)每一份申请都须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和其他申请材料。“普通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请注意,如需您提供“普通邀请函”,“普通邀请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二)上述提及的材料除特别注明原件外,可以是清晰的传真件、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普通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四)中国签证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留存指纹,伪造指纹或他人冒充本人留存指纹,将导致申请人被拒绝进入中国国境等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如果申请人为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则需提供所有有效的国籍护照原件。同时,根据个别情况,也有可能要求提供上一本过期护照原件。
(六)其他说明:中心不退还除护照以外的所有材料。
领区划分:签证申请须按以下区域划分办理。
1、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阿斯塔纳市、阿克托别州、阿克莫拉州、阿特劳州、巴甫洛达尔州、北哈萨克斯坦州、卡拉干达州、科斯塔奈州、克孜勒奥尔达州、曼格斯套州、西哈萨克斯坦州、乌勒套州;
2.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阿拉木图市、奇姆肯特市、阿拉木图州、江布尔州、图尔克斯坦州、东哈萨克斯坦州、阿拜州、杰特苏州。
(三)以下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1、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2、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3、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4、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
5、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不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6、符合海南入境免签、上海游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人员
*72及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问题请询拟入境地边检机关。
(四)申请人须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申请材料的行为违反中国法律,将直接影响签证申请获批,并导致当事人较长一段时间内或永久无法办理赴华签证及入境中国
(五)上述提及的材料除特别注明原件外,可以是清晰的传真件、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普通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六)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