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亚历山大

(G)过境

· 过境

G字签证

 

文件线上申请递交清单和要求  

1. *护照资料页  

2. *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3.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如适用)  

4. *航班路线和机票  

5. 工作证明  

6. 邀请函  

 

线下递交申请材料和要求  

1. 护照原件  

2. 照片  

3. 签证申请表第一页及签证申请回执单

 

申请材料和要求具体细节

1. 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 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须粘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此处请在线填表在线填表,填妥后打印并签名;
3.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特别提示
1. 中转时间超过24小时需提供酒店预订单

2. 海员需额外提供邀请函、工作证明文件及机票。

3. 材料可以是清晰的传真件、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提供原件。  

4. 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申请人需提供所有有效的国籍护照原件。  

5. 领事官员可能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文件或面谈。  

6.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请注意,根据中国法律,申请人在获得有效签证后,仍有可能被海关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