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不超过180日)
Q2字签证 入境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
文件线上申请递交清单和要求
1. *护照资料页
2. *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3. *邀请函件
4. *亲属关系证明
5. *邀请人身份证件
6.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如适用)
7. 往返机票
线下递交申请材料和要求
1. 护照原件
2. 照片
3. 邀请函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 签证申请表第一页及签证申请回执单
申请材料和要求具体细节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须粘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此处。请在线填表在线填表;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6.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7.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
1. 材料可以是清晰的传真件、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提供原件。
2. 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申请人需提供所有有效的国籍护照原件。
3. 领事官员可能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文件或面谈。
4.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请注意,根据中国法律,申请人在获得有效签证后,仍有可能被海关拒绝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