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海牙

(J1)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长期记者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一份,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中文或英文)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填妥后打印并手工签名,网上填表;以及签署好的“处理个人信息及生物信息同意函”处理个人信息及生物信息同意函
(三)照片一张: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照片要求

(四)邀请信、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工作、学习证明: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文件;退休或无业人员提供支付旅行费用的文件;非荷兰国籍者提供在荷合法居留(停留)的文件。
(六)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合法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七)未满18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记者任职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中国驻外使领馆新闻处或中国国内有关新闻主管单位联系,
办妥相关批准手续。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一)邀请函需内容完整、清晰(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均可)。
(二)申请材料中的荷兰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中文或英文)。
(三)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中国驻荷兰使馆网站:nl.china-embassy.org/chn/ls/fhqz/t1211526.htm)
(四)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
(五)温馨提醒:持J1、S1、Q1、X1、Z、D类签证者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六)为避免不必要的花费,请在获得签证后再支付机票和酒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