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长期学习(超过180日)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两页以上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及照片:
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1张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8mm×33mm)。
网上填写在线申请表并完成预约。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打印并签字的签证申请表、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
请务必确保在线填表时上传的是申请人本人照片,如上传非申请人本人照片,中心将拒绝其申请,并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在线表格并上传本人照片后再递交。如在线填表上传照片不成功,请在递交申请时提供一张合格照片,由中心上传照片。
(三)在乌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乌干达籍申请人):如您不是乌干达籍申请人并在坎帕拉中心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乌干达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二、其他材料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须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申请表须本人亲自签署(未成年人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代签,并注明双方关系)。
二、申请材料须真实而齐备。伪造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被拒绝办理。
三、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四、如实回答签证官员的询问。
五、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和国际惯例,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并有权拒发签证而无需说明理由,也可能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六、领取签证时,申请人有责任核对签证内容。发现疑问应当即提出。
七、下列情况所导致的后果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请注意避免:
(一)未如实填写签证表格、签证表格填写不完整,或申报情况不实,而导致签证被拒绝受理的;
(二)护照、照片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而导致签证被拒绝受理的;
(三)过早申请签证导致签证过期失效,或因故来不及办妥签证,而被拒绝登机或入境的;
(四)签证办妥后由于自身安排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签证失效而不能使用的;
(五)来华前未检查签证次数、有效期、停留期、护照有效期,而导致被拒绝登机或入境的;
(六)其他由于申请人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签证不能使用的。
八、中心不退还除护照以外的所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