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吉隆坡

(S1)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超过180日)

· 长期入境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备注页复印件各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附照片1张,要求为:近期(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清晰、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照片规格要求见附件
       您需要在签证中心网站注册登录在线填表,填妥后在线递交申请。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无需携带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如申请人拟长期探望的外国人已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经过公证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与拟申请Z字或X1字签证赴中国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须与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一并递交并提供:
       (一)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二)邀请人(具体指拟申请赴中国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邀请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经过公证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四)申请文件的复印件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