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长期学习(超过180日)
申请长期学习签证(X1)请准备以下材料:
一、护照
1. 护照原件: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至少6个月、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2. 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请注意:如果您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则需提供所有有效的国籍护照原件。如您有以前过期护照原件,请一并提供。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 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
2. 1张6个月内拍摄的彩色免冠护照照片,要求小2寸(48mm×33mm)、白色背景、正面、着非白色上衣。照片规格要求
请注意:网上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打印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请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仔细核对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确保基本身份信息等准确无误。
请务必确保在线填表时上传的是申请人本人照片,如上传非申请人本人照片,中心将拒绝其申请,并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在线表格并上传本人照片后再递交。如在线填表上传照片不成功,请在递交申请时提供1张合格照片,由中心上传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在菲律宾的第三国公民)
非菲律宾公民须提交在菲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临时来菲第三国公民应在本国提前办妥赴华签证。特殊情况并持有本人身份和职业等证明材料,领事官员将依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另需提供护照上的菲律宾签证以及入境章复印件。
四、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获得过中国签证者)
如您曾获得中国签证,请提供最近一次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提供所有曾获得的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中国签证复印件将有助于您的申请)。
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持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如签证在旧护照上,还需出示旧护照。
六、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八、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 出生证(需有父母信息)复印件;
2. 父母护照复印件;
3. 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同意函;
4. 如父母双方或一方持非菲律宾护照,请提供在菲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5. 中菲跨国婚姻所生子女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出生时父母为中国公民一方在菲所持的居留或签证证明复印件。
温馨提醒:
1. 首次申请赴华签证的,以及申请F、M、X1、X2和Z签证的,因需要一定审核时间,不提供加急或者特急服务。
2.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1. 申请人须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申请表须本人亲自签署(未成年人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代签,并注明双方关系)。
2. 申请材料须真实而齐备。伪造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被拒绝办理。
3. 如实回答签证官员的询问。
4. 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和国际惯例,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并有权拒发签证而无需说明理由,也可能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5. 领取签证时,申请人有责任核对签证内容。发现疑问应当即提出。
6. 下列情况所导致的后果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请注意避免:
(1)未如实填写签证表格、签证表格填写不完整,或申报情况不实,而导致签证被拒绝受理的;
(2)护照、照片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而导致签证被拒绝受理的;
(3)过早申请签证导致签证过期失效,或因故来不及办妥签证,而被拒绝登机或入境的;
(4)签证办妥后由于自身安排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签证失效而不能使用的;
(5)来华前未检查签证次数、有效期、停留期、护照有效期,而导致被拒绝登机或入境的;
(6)其他由于申请人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签证不能使用的。
7. 中心不退还除护照以外的所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