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胡志明

取证

一、付款方式:

  1、申请人在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后,需缴纳中心服务费,以越南盾结算,不论签证审批结果如何,服务费恕不退还。申请人取证时,请缴纳认证费(代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收取),认证费以美元结算,实际金额以总领馆审批结果为准。
   2、签证申请中心仅接受越南盾现金和美元现金

二、收费一览表
 
 
请注意认证费和服务费因签证种类和办理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请点击这里查看付款方式和费用表。根据中国与部分国家间签订的双边协议,部分国家的认证费可能与费用表所列金额不同,请以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