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斯德哥尔摩

申请第二步:线上审核通过后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及交签证费(无需预约)

申请流程

第二步:线上审核通过后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及交签证费(无需预约)

1. 如申请状态为“待递交护照”,并已收到确认邮件,申请人即可携带打印的《签证申请凭证》,于工作日9:00至15:00到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2. 到签证申请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护照原件;

(2)照片1张(6个月内、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

(3)曾有中国护照原件(如您的曾有国籍为中国且首次申请中国签证);

(4)要求携带的其他支持性材料。

3. 申请人需到签证申请中心采集十指指纹。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采指纹: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有对等需求的人员除外);

(3)赴驻华使领馆常驻人员及其随任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4)5年内持同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馆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5)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6)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对所有向中国驻瑞典签证机关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停留180日以内)免采指纹。

使馆郑重提醒,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留取指纹,如发现他人冒充申请人本人留取指纹情况,当事人将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