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东京

(Q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超过180日)

· 长期探亲

       根据中国驻日本使馆通知,2025年6月30日起,申请人须登录东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完成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上传签证申请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持《签证申请凭证》到东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护照等材料并交费,无需预约。请点击这里了解中国签证办理流程。

  

、基本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2页以上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有5年之内旧护照,或同时有其他国籍国护照,也请一并提供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 请您在东京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填表”,如实、完整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线上审核通过后到签证申请中心递交护照等材料时无需打印签证申请表。

 2. 上传照片6个月之内、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点击这里查看照片详细要求

     如果上传照片被通知不符合要求,请在前往签证申请中心递交护照等材料时携带符合要求的纸质照片1张。

 

(三)在留卡、日本入境许可、日本入境章(适用在日第三国公民):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在日本的第三国公民需要提“在留卡”原件、最近一次入境日本的入境;持短期签证或免签进入日本的第三国公民须提交日本入境许可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以及父母一方为中国籍或曾为中国籍者):

 1. 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以及入籍、归化证明材料原件(如:记载有归化信息的户籍本)

 2. 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记载有最近一次中国签证记录和中国出入境记录的原外国护照原件、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最近一次中国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3. 如您的父母一方为中国籍或曾为中国籍,提供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中国籍父母一方的“在留卡”或其他国家的有效居留证件

 

(五)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申请人,还需提供: 

 1. 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护照、驾照、在留卡

 2. 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户籍誊本、住民票、出生证


二、核心材料
 

(一)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邀请函内容需包括邀请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邀请函应有内容:

   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离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中国身份证号(或外国护照号、在华永久居留证号)、现在中国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邀请人签名及日期。

 2. 邀请人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外国人护照信息页在华永久居留证(正反面)复印件;

 3.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证明(如户籍誊本、住民票、亲属关系公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

(二)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原件)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原件)

 2. 委托人的护照原件

 3. 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 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注意事项
(一)除非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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