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签证申请的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必须身处印度尼西亚境内递交申请:检查申请人最近一次出境后的印尼入境章。如果护照上没有印尼移民局的入境章,需确认申请人确实在印尼境内。如果申请人确实在印尼境内但无入境章,申请人必须手写或打印一份声明书并签字,说明无入境章的原因。如果申请人不在印尼境内,申请人可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中国使领馆申请签证,或返回印尼后再申请。
2. 申请人出生地、护照签发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址之一必须在中国驻棉兰总领事馆的领区内:中国驻棉兰总领事馆仅受理申请人出生地、护照签发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其领区内的签证申请。中国驻棉兰总领事馆的领区涵盖9个省和1个特区,即:北苏门答腊省、南苏门答腊省、西苏门答腊省、占碑省、廖内省、廖内群岛省、明古鲁省、楠榜省、邦加勿里洞省和亚齐特区。如果不符合上述领区要求,申请人可向当地的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3. 护照有效期要求:护照有效期必须超过6个月,并且至少留有2张空白签证页。如不符合要求,申请人须先更新护照再提交申请。
4. 不属于免办签证类别的情况:
4.1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如果未满18岁儿童的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且该儿童此前从未获得过中国签证,且其出生时,中国籍父母持有印尼临时居留许可(KITAS)。该儿童可向中国驻棉兰总领事馆申请旅行证。
4.2 持有有效的中国永久居留许可或居留许可:持有有效的中国永久居留许可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免签入境中国。
4.3 持有有效的APEC商务旅行卡:持有有效的APEC商务旅行卡的外国人可免签入境中国进行商务活动。条件是卡上护照号码须与申请人当前护照号码一致,且卡上必须有CHN(中国)的标识或国名。
4.4 24小时过境免签:持联程机票(座位已确认)经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外国人,如不离开机场过境区域且在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
4.5 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国家普通护照的公民,经香港或澳门抵达,可由在香港或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2人及以上)经港澳进入大湾区9市及汕头,免办签证。活动范围限于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及汕头,必须团进团出,停留不超过144小时。
4.6 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海南144小时免签: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国家普通护照的公民,经香港或澳门抵达,可由在香港或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2人及以上)经港澳进入海南,免办签证。活动范围限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必须团进团出,停留不超过144小时。
4.7 乘邮轮入境旅游团15天免签:乘坐邮轮入境并由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邮轮口岸免签入境。团队必须整团随邮轮活动直至出境。活动范围限于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北京市,停留不超过15天。
4.8 海南59国人员30天免签:包括印尼在内的59个国家(名单:阿尔巴尼亚、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白俄罗斯、比利时、波黑、巴西、文莱、保加利亚、捷克、智利、丹麦、爱沙尼亚、菲律宾、芬兰、匈牙利、英国、爱尔兰、冰岛、意大利、日本、德国、加拿大、哈萨克斯坦、韩国、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北马其顿、马来西亚、马耳他、墨西哥、摩纳哥、黑山、挪威、波兰、葡萄牙、法国、卡塔尔、罗马尼亚、俄罗斯、新西兰、塞尔维亚、新加坡、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乌克兰、阿联酋、希腊)的公民,可免签入境海南停留不超过30天,从事旅游、商务、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活动(工作、学习除外)。须从海南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出境,活动范围限于海南省行政区域。
4.9 东盟国家旅游团赴桂林144小时免签:由2名及以上持普通护照的东盟国家(印尼、文莱、菲律宾、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泰国、新加坡、越南)公民组成的旅游团,经在桂林合法注册的旅行社负责接待安排,并由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可免办签证。活动范围限于桂林市行政区域,必须团进团出,停留不超过144小时。
4.10 55国人员240小时过境免签:包括印尼在内的55个国家(阿尔巴尼亚、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白俄罗斯、比利时、波黑、巴西、文莱、保加利亚、捷克、智利、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匈牙利、英国、爱尔兰、冰岛、意大利、日本、德国、加拿大、韩国、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北马其顿、马耳他、墨西哥、摩纳哥、黑山、挪威、波兰、葡萄牙、法国、卡塔尔、罗马尼亚、俄罗斯、新西兰、塞尔维亚、新加坡、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乌克兰、阿联酋、希腊)的公民,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客票,经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可免办签证从中国境内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个指定口岸入境。可在相关行政区域停留不超过240小时,从事旅游、商务、探亲等活动。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需事先批准的活动仍需申请相应签证。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热线:+86 12367。
4.11 中国单方面给予47国公民30天免签入境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对持普通护照的安道尔、沙特阿拉伯、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荷兰、比利时、巴西、文莱、保加利亚、智利、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匈牙利、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克罗地亚、科威特、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北马其顿、马来西亚、马耳他、摩纳哥、黑山、挪威、阿曼、秘鲁、波兰、葡萄牙、法国、罗马尼亚、新西兰、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乌拉圭、希腊公民,可免签入境中国从事商务、旅游、探亲、交流、过境等活动,停留不超过30天。如不符合免签条件,申请人须在入境前办理签证。
4.12 中国目前已与25国实现全面互免签证:阿尔巴尼亚、安提瓜和巴布达、亚美尼亚、巴哈马、巴巴多斯、白俄罗斯、波黑、多米尼克、厄瓜多尔、斐济、格鲁吉亚、格林纳达、哈萨克斯坦、所罗门群岛、马尔代夫、毛里求斯、卡塔尔、圣马力诺、塞尔维亚、塞舌尔、新加坡、苏里南、泰国、汤加、阿联酋。新加坡公民持普通护照可免签入境中国从事旅游、探亲、商务活动,停留不超过30天。泰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可免签入境中国,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180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
4.13 东盟国家旅游团赴云南西双版纳免签:东盟国家(包括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组成的旅游团(2名及以上),经中国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通过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磨憨铁路口岸和磨憨公路口岸整团入出境(“团进团出”),可免办签证。范围仅限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算不超过6天。符合中国互免签证协定或单方面免签政策条件的人员,可适用相应规定。